中新山西网4月24日电 昨天,号称山西“国企第一贪”的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原经理丶山西大典商贸公司原经理宋建平贪污丶挪用公款一案尘埃落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一审裁定,驳回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和宋建平的上诉,维持原判。宋建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2月,太原市中院依法以贪污罪丶挪用公款罪丶虚报注册资本罪丶非法经营罪丶偷税罪,数罪并罚,判决宋建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宋建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故裁定驳回抗诉丶上诉,维持原判。